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以下简称“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侦查终结之日止的这段时间。侦查阶段的长短与强制措施的类型,侦查主办机关,案件的性质等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同案件的侦查期限各不相同。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职责。

一是及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避免因其不当陈述导致的加重处罚或错失无罪释放,减轻、从轻处罚的机会。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可以及时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相关规定;

()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十一)其他有关法律问题。

二是代理申诉和控告,我所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我所律师亦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三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我所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我所律师如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努力争取取保候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事实上,经过本所律师的多年努力,天关律所已经成功帮助近百个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使其重获自由之身。其中不乏经过天关律所与公安局、检察院多次沟通、交涉而努力争取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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