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即日起医用口罩等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海关总署今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明确即日起对医用口罩等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清单共包括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测温仪等11种医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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